凝心聚力改革创新
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低砺奋进
—在中国共产党天津大学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7年12月27日)
李家俊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天津大学第九届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中共天津大学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
大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个始终”,深化“五项改革”,建设“五个一流”,凝心聚力,改革创新,开启全面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天大品格社会主义大学的新征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天大贡献。
一、五年以来的工作情况
过去的五年,学校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带领全校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团结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坚持以人为本、内涵发展,深入谋划部署一流大学建设,推出一系列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完成了新校区建设和校区功能调整,破解了一些长期制约学校发展的难题,为学校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天津大学党委共召开17次全委会,分别就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政治工作、大学章程、教育教学、队伍建设、综合改革、新校区建设、“十三五”规划等重要问题作出决策部署。五年来,学校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人才工作会议、教学工作会议、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统筹推进立德树人的各项工作,学校各项事业取得了新成就,展现了新面貌,开创了新局面。
(一)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服从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学校党委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系统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学校各项工作中。
配合中央巡视组完成巡视任务,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召开11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扎实推进整改落实。明确了30项重点整改任务、151条整改措施,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学校领导干部和师生党员在思想上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政治洗礼,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学校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坚持和加强党委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规范院级党组织党政联席会、党委会运行机制,强化院级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了天津大学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制定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系统构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价值引领体系。成立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统筹推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课堂教学和宣传文化阵地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整体办学实力不断增强
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始终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人才培养理念。完善思政工作体系,建立“大思政”工作格局,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扎实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确定“新工科”建设“天大路线图”,启动“一流本科教育2030行动计划”,探索通专融合、贯通培养,领军中国高等工程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五年来,国家教学成果奖获奖总数名列全国第五,25门课程被授予“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新增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改革招生选拔、分类培养和导师责权机制,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成立“宣怀学院”,建设“搭伙众创空间”,形成全链条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推进课外实践教育课程化、学分制,让学生在实践中认识国情、了解社会。探索“书院+’’住宿育人模式,推动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加大就业引导力度,鼓励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有近60%的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和重点单位工作。
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终身教职体系,为教师提供与国际接轨的创新与发展条件。引育并举,实施“北洋学者英才计划”“北洋青年学者计划”。截至目前,“四青”人数由2012年的12人增至98人,2017年已入选国家各类人才计划的总人数是2012年的2.5倍,引进了以诺贝尔奖获得者为代表的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3名教师荣获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师德标兵、全国十大最美教师等荣誉称号。
学科结构持续优化。“强工、厚理、振文、兴医”的综合性学科布局初步形成。新建表层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微电子学院,重组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成立天津应用数学中心、数学学院,组建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灾难医学研究院、分子+研究院等。推动学科交叉,建成了分子化学与材料、集成光电子器件、大型建设工程安全等12个学科交叉平台。坚持高水平、有特色的思路,建设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寅初经济学院、冯骥才文学艺术研究院,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研究中心入选中国核心智库,5个智库入选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2个智库进入中国高校智库100强,SSCI论文数量显著增加,文科影响力初步显现。7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前1%,其中工程、材料科学、化学进入ESI前1%
创新能力快速提升。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引导师生开展基础性、原创性、前瞻性科学研究。五年来,发表SCI论文数量快速增长,2017年突破3500篇,是2012年的2倍,4篇论文(天津大学署名第一作者)发表在《Science》上。自2016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启动实施以来,共获批项目31项,位居全国高校前列。真核基因组设计与构建实现突破,入选2017年中国科学十大进展。产出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仿真和数字大坝技术、水下滑翔机“海燕”技术、智能电网技术、脑机交互技术、合成生物技术等一批重大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20项。召开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会议,社科重大项目实现持续立项。自然指数(NatureIndex)中国高校排名从2012年的第28位上升到2017年的第10位。“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获批全国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对接国防和军队改革,入选军委科技委专家总数位居全国高校前列。深度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天津大学滨海工业研究院、天津大学(武清)前沿技术研究院、天津大学青岛海洋工程研究院等产学研合作平台。成立技术转移中心,建立32个分中心,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完成北洋园校区一期工程建设,教学科研用房面积实现倍增,绿色校园、智慧校园、人文校园建设逐步完善。启用新校区,拓展了传统学科发展空间,为布局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促进了学科交叉融合、教学与科研融合、学生与教师融合。完善校园总体规划,实施卫津路校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不断改善办学环境,五年来修缮总面积逾40万平方米。设立双校区综合服务大厅,建成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加强公房统一集中管理,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双校区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对教学科研的支撑保障作用显著增强。五年来,学校办学经费增长62%;校友和社会捐赠达5.4亿元,增长了3倍;学校总资产已达155亿元,是2012年的3倍;教职工收入明显增长。
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推进大学文化研究、建设私传播,构筑天大特色文化体系。高起点建设大学文化与校史研究所。举办纪念建校120周年系列活动,召开纪念张太雷、史绍熙、吴咏诗、王守融等座谈会,接续文化传承,凝塑天大精神。创办“天大海棠季”等特色文化品牌,打造《大学之道》《天津大学志》《我们的校训一一实事求是》《十八罗汉》等系列文化产品。构建全媒体融合的宣传工作体系,凸显“学术天大”“人文天大”的大学形象。举办世界校友代表大会,校友组织体系私工作机制逐步完善。2017年我校首批入选全国文明校园:
国际化办学蓬勃发展。落实国际化战略实施纲要,与全球40个国家和地区的208所高校、研究机构及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实施“留学天大”工程,首批通过“高等学校来华留学质量认证”,现有来自140个国家和地区的各类留学生3000余人,外籍教师人数是2012年的3倍,教师受聘国际组织的数量逐年增长。师生国际学术交流频繁,五年来出访人次增长了85%。创办天津大学佐治亚理工深圳学院,与密歇根大学共建南通联合研究院,药学院获批“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试点学院,国际工程师学院通过CTI法国工程师职衔委员会认证和欧洲工程教育认证,新建法国尼斯蔚蓝海岸孔子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工商管理专业通过国际认证,光学工程完成学科国际同行评议。发起成立中国一东盟工科大学联盟,成立APEC可持续能源研究中心、生物安全战略研究中心,天津大学站在世界舞台代表中国发声。
内部治理体系持续完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制定《天津大学章程》,持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进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体系。修订《天津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健全完善教授治学的工作机制。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通过校长信箱、接待日、学生校长助理等渠道,支持保障师生员工参与学校决策、执行和监督。青年教师联谊会等社团表现活跃,增强了人才凝聚力和归属感。在精仪学院、经管学部和药学院试点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学院在经费预算、教师选留、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内控机制,组建国有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推进清产核资和企业改制。出台《天津大学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促进良法善治。
(三)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五年来共发展党员8745人。落实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实施教工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三强”工程,建立线上线下结合的特色党校培训体系,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服务。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党建督导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党员群众对学校选人用人工作的满意率近98%。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四种形态”的运用,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团结引领广大师生坚定不移跟党走。加强对民主党派的领导和支持,将党外代表人士培养纳入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积极支持党外人士参政议政。充分发挥校院两级教代会作用,五年来立案提案180项,提案处理满意率达92%。推动共青团的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学校被确定为“推进团学改革团中央直接联系示范高校”。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体制,实现“关工委”院级党组织全覆盖。
(四)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五年奋进,成绩斐然。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虽然与五年前相比我们已经取得了较大进步,但是与党中央的要求和国家的期待、与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目标相比还有比较大的差距,与兄弟高校相比,我们的改革还不够深入,发展步子迈得还不够大。
学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a}待解决的问题: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理念还没有完全落实,现有的人才培养模式和体系还不能完全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基础研究薄弱,原始创新能力还不强,支撑国家战略需求和引领未来发展的重大成果偏少。鼓励理工结合、理工与人文社会科学结合的学科交叉融合机制还没有形成,新兴学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学科综合性不强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大师和领军人才数量较少,吸引优秀青年人才的环境氛围和支撑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内涵发展与资源条件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办学治校水平和管理能力还不能满足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需要。国际影响力不强,站在世界舞台发出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方案的能力还不够强。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还不均衡、不充分。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管理服务能力和工作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五年来,学校党委的工作始终得到党中央、教育部党组和天津市委及各有关方面的关怀与支持,取得的成绩是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请允许我代表中共天津大学第九届委员会,向教育部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向学校老领导老同志、向全校共产党员、向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向工会和共青团的同志们,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海内外校友以及长期关心和支持天津大学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坚持中国特色,涵养天大品格,承担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历史使命
同志们,天津大学有着辉煌的历史文化和优秀的办学传统。122年来,北洋大学一天津大学始终走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前列。建校伊始,初创工程、矿务、机器、律例四大学门,后又增加铁路专科,皆为当时中国社会所急需,培养了革命先驱张太雷、经济学家马寅初等一大批杰出人才。战乱年代,学校几经辗转,坚持办学,培养了“两弹一星”功臣吴自良、姚树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师昌绪等一大批科技领军人才。建国初期,天津大学作为学科门类最全、科研水平最高的工科大学之一,为新中国工业体系的建立和高等教育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改革开放以来,天津大学首倡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国际化的办学思路,深化高等工程教育改革,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培养了30万高层次人才,为国家建设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一路走来,天津大学始终将自身建设深深融入民族复兴、国家富强、人类进步的伟大事业中,矢志创新,加快发展,扎根中国大地办好社会主义大学。
党的十九大作出重要论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中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如何把握历史新方位,顺应时代新特点,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孕育兴的战略机遇期,提升我国高等教育水平、增强国家创新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是我们必须回答的时代命题。
依据当前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发展方向,学校制定了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天大品格社会主义大学的“新三步走”战略。
第一步,到2020年,10个学科或领域达到世界一流,建成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天大品格的社会主义大学奠定坚实基础。综合性学科布局更加完善,理科和人文社科形成特色优势,医学学科领域取得重大进展。建成更加符合人才成长规律、面向学生未来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培养的教育教学体系和支撑体系。培养和引进一大批领军人才,完善教师发展体系,畅通各类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深度融入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增强国家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形成持续激发师生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和文化。
第二步,到2030年,办学主要指标跻身全国前十,更多学科和领域进入世界一流,基本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天大品格的社会主义大学。形成学科高峰凸起、高原崛起、集群优势更加明显的格局。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人才培养体系全面形成。教师队伍水平比肩一流。产出一批对世界科技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成果。现代大学制度和治理结构更加清晰完备,文化引领能力进一步提升。
第三步,到2045年(建校150周年),办学主要指标和声誉进入全球前一百,全面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天大品格的社会主义大学。建成人才辈出、大师汇聚、知识创新、贡献卓越、声誉卓著的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国际化的世界一流大学。
同志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天大品格的社会主义大学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是全校师生员工和全体天大人的共同理想和追求。使命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始终坚持立德树人,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始终坚守天大品格,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启新征程、展现新作为。
始终坚持正确方向。我们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高学校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能力,始终坚持中国特色,扎实办好社会主义大学。
始终坚持立德树人。大学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我们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培养家国情怀,回归教育本真,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完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德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我们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持天津大学的优势和传统,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主动服务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主动服务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通道,使大学真正成为“国之重器”。
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改革是学校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我们用改革的精神、改革的思维、改革的手段破解学校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破除制约学校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目标牵引相结合,统筹兼顾和重点突破相结合,不断提高综合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始终坚守天大品格。“兴学强国”是我们的使命,是与生俱来的文化基因,是中国大学的精神元始。“实事求是”是我们的校训,从实际出发探索真理、把握规律,是百年办学的基本遵循。“严谨治学”是我们的校风,是在办学实践中形成的优良品格,是天大人的治学标准。“爱国奉献”是我们的传统,始终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重,是天大人的人生选择。“矢志创新”是我们的追求,勇立潮头,锐意进取,敢为人先,创新超越,是对至真至善孜孜以求的精神境界。坚持兴学强国的使命、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爱国奉献的传统和矢志创新的追求,是天大品格的核心表达,是激励全体天大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强大精神动力。
这“五个始终”是天津大学对以往办学经验的总结,是对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天大品格的具体诊释,是我们对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必须长期坚持,决不动摇,把这“五个始终”贯彻到学校事业发展中,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走出一条属于天津大学的特色发展之路。
三、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设“五个一流”
今后五年,是天津大学跨越“新三步走”战略第一步和第二步的重要五年,是进入新时代、打造新格局、实现新突破的关键五年。学校党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团结凝聚全校师生和海内外广大校友,建设“五个一流”,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一)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一流人才
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价值引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价值引领。持续深入抓好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3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推进课程思政,促进思想政治工作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实施学生思想引领工程和马克思主义自主学习计划,推进学生理论学习和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培养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开展家国情怀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不断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感和吸引力。充分发挥关工委和离退休党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思想道德素质,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是实施学生专业素养全面提升工程。坚持立德树人,成立“新工科”教育教学研究中心,面向需求、面向产业、面向未来加快“新工科”专业建设,落实“一流本科教育2030行动计划”,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紧密围绕国家发展需求,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节机制。实施本研贯通人才培养模式,系统优化课程体系。强化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加强中国特色教材体系建设,推动教法改革,完善学生学习评价体系和教学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实施“北洋名师计划”,引导教师潜心教学学术,积极投入教育教学改革。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培养过程质量导向和创新导向。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强在线课程建设。加大学生赴海外交流的力度,提升学生跨文化沟通协调能力和国际合作与竞争能力。构建完善的留学生学习和服务支持体系,吸引更多海外优秀留学生来天大求学。提升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质量,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为建设学习型社会、提高国民素质作出贡献。
三是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强化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职业能力、领导能力,培养支撑学生终身发展、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能力。成立通识教育中心,建设“家国情怀”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广泛开展各类社会实践,引导学生在亲身参与中受教育、长才干。加强就业教育和引导,构建服务国家战略的就业引导与保障体系。营造“大美育”环境,培养学生的“审美立美”能力,涵养美德、追求真善,用对美的追求推动社会进步。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流队伍
一流师资队伍是建设一流大学的重中之重。要坚持党管人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引育并举,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一是系统推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构建多部门协同的教师思政工作格局,加强教师教育服务管理。坚持将思想政治要求贯穿教师发展的全过程,健全思想政治考核评价机制,全面落实“四个统一”和“四有”好老师标准要求。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政治引领和吸纳,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坚决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和完善教师荣誉体系,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持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持续推动“北洋教师职业发展体系”建设,协同推进教研系列、教学系列和研究系列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力度引进和培养高水平领军人才。办好“北洋青年科学家论坛”,吸纳更多的海内外杰出青年人才。集中资源加大对青年骨干教师的支持力度,落实各类优秀人才和青年人才的选拔与发展计划,使更多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凝聚效应”,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汇聚优秀人才和创新群体。
三是全面搭建各类人才终身成长阶梯。加快推进管理、服务和支撑队伍改革,畅通各类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管理队伍进行职员制改革,辅导员队伍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实验技术队伍实行分类管理、评价和晋升机制,其他专业技术队伍调结构、增活力,工勤技术队伍向高技能、高素质发展。建立任务明确、聘用灵活的兼职教师队伍。支持教师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与交流,鼓励教师到国际学术组织任职,提升师资队伍国际竞争力。不断优化人才发展体制和政策环境,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与创业活力。
(三)深化资源配置方式改革,打造一流学科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注入强大动力。天津大学要不断优化综合性学科布局,推动形成学科的结构性优势,实施一流大学建设方案,推进资源配置机制改革,使更多学科和领域进入世界一流。
一是优化综合性学科布局。坚持“强工、厚理、振文、兴医”的学科发展理念,形成较为完善的综合性学科布局,不断提升学科结构性优势。巩固提升工科优势,推动传统工科转型升级,探索“新工科”方向,保持领军地位。大力发展理科,形成基础学科群体优势。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中的指导地位,推进“五个一批”建设,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加快补齐医学发展短板,深化医工结合,持续拓展同医学院和医院的实质性合作,促进医学相关学科发展。
二是推进建设顶尖学科计划。实施“TOPS计划”,系统推进顶尖学科、优势学科、潜力学科和学科交叉支撑平台建设。重点支持若干顶尖学科和优势学科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引导潜力学科进一步凝练方向。创新学科领域组织模式,推动在化工能源、新材料、管理与经济、化学与生命科学、可持续建筑与环境、建设工程安全、智能制造、光电信息、数据科学、环境生态等重点领域的学科交叉与融合,不断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强化学科集群建设,形成互补支撑、协同发展、充满活力的学科群落和学科生态体系。
三是完善学科管理体制。建立基于学科生长规律的资源配置方式,探索建立综合资源配置机制,提升资源使用效益。推动资源配置权力下移,发挥院系在学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激发学科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和活力突破现有院系的行政管理体制,打破学科发展的组织壁垒,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和资源共建共享。建立有效的学科监测、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和支持学科进行国际评估诊断。
(四)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贡献一流学术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世界科技前沿,扎根国民经济主战场”的科技工作方针,加强原创引领,坚持国家战略需求和科学探索目标相结合,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一流学术。
一是启动基础研究的“登峰计划”。强化战略性、前瞻性和原创性基础研究,培育大平台、大团队、大项目、大成果,力争在更多领域实现国际领跑。构建“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若干“大平台”;构建分子+、合成生物学等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前沿科学研究“大团队”;继续实施“双60”计划,在清洁煤、生物安全、智能电网、新型显示材料、水资源等领域培育亿元级项目群等“大项目”。注重在工程技术研究中凝练科学问题,促进工科优势转化为基础研究优势。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鼓励其进行长期稳定的潜心研究和探索,产出引领性“大成果”,在开辟新学科领域方向、构建新科学理论体系上作出重大贡献,成为重大原始创新策源地和科技创新的引领者。
二是建立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支撑计划”。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切实推进与世界一流大学、研究机构和团队的国际科技合作,组织参与国际科技计划,提升国际合作交流层次和水平。贯彻落实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成立军民融合机构,探索军民两用成果的双向转化,建立颠覆性技术基地,在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培育军民融合协同中心。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积极对接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布局区域研究院和高端创新平台。实施“天大智库建设计划”。建立健全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和机制,完善管理制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是实施改革科研组织方式和评价体系的“领航计划”。以高水平科研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强化科研育人,建立健全科教协同教育机制,实现教研相长、教学相长。改革科研组织方式,加强协同创新,鼓励跨界、交叉、融合、迭代创新,组建以完成重大任务为目标的专业化研究所或研究中心。建立以研究质量、创新价值、实际贡献和发展潜力为核心的评价和激励机制,逐步实施科研成果分类评价、开放评价和可持续评价。大力推进学术诚信与信
用体系建设,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规范学术评价监督。
(五)深化内部治理改革,营造一流环境
建设一流大学必须要有一流的校园文化环境和氛要促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建设智慧、绿色、舒适、平安、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一是深化内部治理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体系,落实《天津大学章程》。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四位一体”相互协调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优化校院两级治理结构,进一步扩大学院的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完善内控机制,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开源节流,建立资源募集机制。
二是涵育优秀大学文化。要形成充分尊重学生、学者、学术的文化氛围,使师生在校园中愉快地探索科学和真理,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立面向校友的终身学习和终身服务体系,提升校友文化的凝聚力。要深入挖掘学校的校史文化,推进天大品格的研究、阐释和推广。不断扩大学校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完善新闻宣传与媒体融合机制,源源不断生产优秀的新闻产品和文化成果。持续提升国际传播力,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天大声音。擦亮文明校园优质品牌,高标准、高质量地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推动天津大学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人文高地、学术高地。
三是建设温馨宜人的校园环境。整体优化新老校区功能布局,加快推进新校区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建设智慧校园,提供高效的信息化支撑环境。建设绿色校园,将生态文明理念和节能环保思想融入校园建设和校园生活。建设舒适校园,建立专业化的物业管理、餐饮服务,提升师生满意度。建设平安校园,构建立体化校园安全稳定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健康校园,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建设和谐校园,关心师生员工和离退休职工的生活,推进职工小家建设,加强附小、幼儿园、校医院、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设,切实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提高师生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创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
实现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天大品格社会主义大学的目标,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全校师生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突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地讲政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把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化党委全委会作用,完善议事规则和运行机制。尊崇党章,从严从实贯彻《准则》《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做到政治过硬、本领过硬,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能,加强对工会、教代会、共青团等的领导,形成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合力。
(二)不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党员。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引导广大师生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入领会这一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提升理论学习的计划性和系统性。
(三)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落实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的原则,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坚持按期换届和动态调配,在干部队伍的结构优化、梯次接续、科学选任上加强布局谋划。选优配强院级党政班子,发挥“头雁效应”。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干部选任过程中的政治把关作用。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培养交流,制定长周期的分类培养方案,统筹推进干部交叉任职、挂职锻炼及轮岗交流。加强对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构建务实管用的干部队伍监督管理机制和综合考评机制,建立健全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关心爱护各级干部的成长发展。
(四)持续推进基层组织建设
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把师生党员和群众组织起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活动形式、工作机制创新。严格“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抓好基层党支部的能力建设,实施“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开展党建标杆创建活动,激发各级党组织创新活力。建立基层党建巡察督查机制,将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延伸至党支部。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进“领航班”培育计划。加强专职组织员、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实施党员教育目标管理,完善党员经常性教育长效机制。
(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完善督察督办机制,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及时、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警示教育。把纪律挺在前面,完善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机制。落实“一岗双责”,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坚持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支持纪委查信办案,探索“三转”后纪委强化监督责任的新载体,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各位代表,同志们!伟大的新时代,召唤堪当大任的新青年。全校青年学生要胸怀天大理想,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全体教职员工要承担天大责任,崇德修身,授业解惑,做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广大校友要勇立时代潮头,矢志创新,追求卓越,成就天大事业,天大品格将汇聚起同心同向的天大力量。
新时代已开启,新目标已确立,新征程已起航。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凝心聚力、改革创新、砒砺前行,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天大品格的社会主义大学,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天大的贡献!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指出,高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使命。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事关办什么样的大学、怎样办大学的根本问题,事关党对高校的领导,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战略工程。
《意见》分为七个部分: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二、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
三、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四、加强对课堂教学和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管理;五、加强教师队伍和专门力量建设;六、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七、加强和改善党对高校的领导。
《意见》指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基本方针原则和工作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高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创造了许多成功做法,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效显著,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各类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扎实有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持续推进,高校意识形态领域主流积极健康向上,广大师生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拥护信任,对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高度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充满信心。总体上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持续加强和改进,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为保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意见》指出,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切实抓好各方面基础性建设和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意见》指出,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1)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的建设贯穿始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牢牢掌握党对高校的领导权。(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3)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形成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长效机制。(4)坚持遵循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把握师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注重理论教育和实践活动相结合、普遍要求和分类指导相结合,提高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5)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创新,增强工作时代感和实效性。
《意见》指出,要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切实抓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师生深刻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教书育人全过程,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科学精神教育,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提升师生道德素养。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实施中华文化传承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育教学,加强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深化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利用我国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家公祭仪式等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要进一步办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完善教材体系,提高教师素质,创新教学方法,增强教学的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要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打造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宣传和人才培养的坚强阵地,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置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意见》指出,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强调要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引领作用,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设置党的建设二级学科,实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支持培养计划,积极推进学术话语体系创新,加快完善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人口学、宗教学、心理学等学科,努力建设一批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加快建设一批哲学社会科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要规范哲学社会科学教材选用,建立国家优秀教材评选奖励制度,完善学术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建立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健全优秀成果评选推广机制,提高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水平。
《意见》指出,要加强对课堂教学和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健全高校课堂教学管理办法。要加强对校园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规范管理,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意见》指出,要加强教师队伍和专门力量建设。强调要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要完善教师评聘和考核机制,增加课堂教学权重,引导教师将更多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上,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师德“一票否决”。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要纳入高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形成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工作力量。
《意见》指出,要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强调要贴近师生思想实际,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校领导、院(系)领导联系师生、谈心谈话制度,在平等沟通、民主讨论、互动交流中进行思想引导,有的放矢、生动活泼地开展工作,发挥师德楷模、名师大家、学术带头人等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载体建设,加强学生互动社区、主题教育网站、专业学术网站和“两微一端”建设,运用大学生喜欢的表达方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要强化社会实践育人,提高实践教学比重,组织师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完善科教融合、校企联合等协同育人模式,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接收大学生实习实训制度,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增强军事训练实效,建立健全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要在服务引导中加强思想教育,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到既讲道理又办实事,加强学生学业就业指导,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促进大学生身心和人格健康发展,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积极帮助解决教师的合理诉求。积极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作用。要健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评价体系,研究制定内容全面、指标合理、方法科学的评价体系,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
《意见》最后强调,要加强和改善党对高校的领导。要完善高校党的领导体制,坚持和完善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对本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标准,选好配强高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高校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履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要强化院(系)党的领导,发挥院(系)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责任,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健全院(系)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提升班子整体功能和议事决策水平。要加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健全高校基层党组织,加强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特别是研究生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组织党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做好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要健全地方党委抓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坚持和完善党委定期研究、领导干部联系高校等制度,建立部门协作常态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组织协调、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高度重视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中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探索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完善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持,为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天津大学(Tianjin University),简称天大,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之先河。“甲午战争”失败后,学校在“自强之道以作育人才为本,求才之道以设立学堂为先”的办学宗旨下,由清光绪皇帝御笔朱批,创建于天津,由盛宣怀任首任督办。学校初名北洋大学堂,内设头等学堂(大学本科)和二等学堂(大学预科),头等学堂设四个学门:律例、工程、矿务和机器。
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津京,学校被迫停办,后于1903年4月在天津西沽武库复校。1912年1月,“北洋大学堂”定名为“北洋大学校”,1913年定名“国立北洋大学”,1928年大学区制试行,更名为“国立北平大学第二工学院”,1929年,根据《大学组织法》学校更名为“国立北洋工学院”。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遵教育部令学校西迁,9月10日与北平大学、北平师范大学和北平研究院共同组建国立西安临时大学。1938年3月,临大改称“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38年7月,国立西北联合大学改组为国立西北大学、国立西北工学院、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和国立西北医学院。其中,北洋工学院与北平大学工学院、东北大学工学院和私立焦作工学院合组国立西北工学院,校址设在陕西省城固县。抗战时期,学校各界校友要求恢复国立北洋工学院,国民政府行政院于1942年12月将原浙江省立英士大学升格为国立,将其工学院划出并独立为国立北洋工学院。1944年李书田在西安筹建了北洋工学院西京分院。
抗战胜利后,国立北洋工学院(泰顺)、北洋工学院西京分院、西北工学院和北平部(理学院院长陈荩民接收“北平临大第五分班”,建立北洋大学北平部)四校师生返回天津,恢复国立北洋大学,1946年复名“北洋大学”。1951年,北洋大学与河北工学院合并,由国家定名为天津大学。1952年全国范围内的高校院系调整开始,天津大学调出十几个系组,充实和建立了一批新的大学,哺育了蹒跚起步的中国高等教育。1959年被中共中央指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大学。改革开放后,天津大学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
天津大学的发展始终得到了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和有力支持,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同志曾到学校视察。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兴学强国”的使命、“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爱国奉献”的传统和“矢志创新”的追求,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迄今为国家和社会培养30多万高层次人才。
长期以来,经过全校师生的不懈努力,天津大学已成为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天津大学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卫津路校区占地总面积136.2万平方米,北洋园校区占地总面积243.6万平方米,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占地总面积30.9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6900人,其中本科生19177人,硕士研究生12966人,博士研究生4757人。有教职工5066人,其中院士14人,“973”首席科学家17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4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9人,中组部“万人计划”入选者51人,教授894人。
学校坚持“强工、厚理、振文、兴医”的发展理念,形成了工科优势明显、理工结合,经、管、文、法、医、教育、艺术、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学科布局。现有72个本科专业,3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天津大学共有25个一级学科参评,进入A类学科数达到14个。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进入A+档、4个学科进入A档(2%-5%)、9个学科进入A-档(5%-10%)。11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前百分之一,其中3个进入ESI前千分之一。由我校牵头培育组建的“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成为全国首批14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之一。在最新一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由天津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成果奖7项,其中由钟登华等完成的《迈向新工科的工程教育改革与实践》、王静康等完成的《规范引导、协同育人、均衡发展的中国化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2项成果获一等奖。现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7人;国家级教学团队9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2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9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5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6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5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6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10个;国家级“十二五”规划教材27种;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全国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4个,是首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入选学校。
学校科研实力雄厚,始终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近5年来,共获国家三大奖20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5项、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0项。共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别为水利工程仿真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内燃机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精密测试技术及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化学工程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4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8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6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33个、天津市工程中心23个、天津市国际合作基地36个。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3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2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于2019年10月正式启动建设;获批建设合成生物学前沿科学中心,是教育部首批批复建设的7个前沿科学中心之一。学校获批8个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药学院获批“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成立“中国-东盟工科大学联盟”与“中国与中欧国家科技创新大学联盟”,成立“中国—东盟智慧海洋教育中心”及“国际能源合作机构—APEC可持续能源中心”。学校与世界上47个国家和3个地区的242所高校、研究机构及公司签署协议。在海外成立了3所孔子学院,分别是斯洛伐克布拉迪斯拉发孔子学院、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孔子学院和法国尼斯大学孔子学院。
(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序 言
天津大学的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我国近代高等教育史上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1951年9月,经国家高等教育院系调整,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定名天津大学。1959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国家重点大学。2000年,被确定为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自强首在储才,储才必先兴学。学校以兴学强国为办学宗旨,穷究学理,作育人才,传承文明,振兴中华,塑造未来;以建设成为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国际化的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努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世界文明进步作出重要贡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依法治校,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保障师生员工基本权益,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天津大学,简称天大;英文名称为Tianjin University,缩写为TJU。
第三条 学校由国家举办,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并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
学校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校长是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学校法定住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
学校网址是http://www.tju.edu.cn。
学校根据发展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变更住所地,调整校区。
第五条 学校的校训是“实事求是”(英文为Seeking Truth from Facts)。学校弘扬严谨治学的校风,秉承爱国奉献的传统。
第六条 学校按照“形上形下、达材成德”的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人才。
第七条 学校的主要教育形式是全日制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同时开展非学历教育和培训,提供终身教育服务。
学校依法颁发学历证书,依法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第八条 学校面向世界学术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遵循人才培养规律,不断调整优化学科结构,巩固工学优势,大力发展理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学科布局。
第九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天津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师生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机制。
第十条 举办者为学校提供办学经费,保障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依法对学校办学活动进行宏观指导,按照有关规定任免学校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 学校依法依规享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内部管理、校园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十二条 学校分立、合并、终止及更名应当征求师生员工和校友意见,并报举办者批准。
第二章 学校功能
第十三条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以立德树人为中心,进行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
第十四条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第一”,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对学生进行综合培养。
第十五条 学校坚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崇尚科学,矢志创新,促进人才培养,推动学术进步、科技发展和成果转化。
第十六条 学校健全社会服务体系,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促进国家和区域发展,推动社会进步。
第十七条 学校注重文化育人,持续提升师生的人文素养、审美情操和价值追求。学校弘扬“日新又新”的人文精神,坚持文化传承创新,引领社会风尚,服务文化强国建设。
第三章 学生
第十八条 学生是指被天津大学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天津大学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十九条 学生的基本权利:
(一)享有学习自由,按照学校培养方案、相关规定和程序可自主选择专业、选修校内外课程;
(二)公平接受学校教育、使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公平获得各种奖励和荣誉称号;
(三)达到规定学业水平,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组织、参加学生自治组织和学生社团;
(五)参与学校管理,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情况,知悉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表达异议,提出申诉;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 学生的基本义务:
(一)以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为指引,修德践行,勤奋学习,健康身心,全面发展;
(二)为人诚信友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三)弘扬校誉,爱护教育设备、生活设施,维护学校利益;
(四)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五)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六)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纪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学生权利保障机制,成立学生申诉委员会,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教职员工
第二十三条 学校教职员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设师德高尚、潜心育人、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分类清晰、系统协调的岗位聘用制度、综合培养制度、评价激励及奖惩制度、薪酬保障制度、流转退出制度等,激发教职员工的活力与创造力。
第二十六条 教职员工的基本权利:
(一)教师享有学术自由,可自主选择学术方向;
(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必需的工作、学习机会和条件,公平使用学校公共资源、享受福利待遇;
(三)获得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的公正评价,公平获得各种奖励和荣誉称号,就职务聘用、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提出申诉;
(四)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情况,知悉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聘约规定的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七条 教职员工的基本义务:
(一)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二)为人师表,恪守忠诚不倦、业务精湛、挚爱学生、率先垂范的师德规范;
(三)教师应以兴学强国为己任,主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世界科技发展前沿进行学术研究,为科教兴国和文化强国作出应有贡献;
(四)履行岗位职责;
(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和利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八条 学校尊重和爱护人才,为教职员工工作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二十九条 学校建立教职员工权利保障机制,成立教职员工申诉委员会,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教职员工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教授会和其他民主形式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工作,维护自身权益。
第五章 校友
第三十条 校友包括曾经在学校历史沿革的各个阶段学习、工作、进修的人员和获得名誉学衔、荣誉学衔的人员等。
第三十一条 校友既是学校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又是学校教育质量的监督者、学校服务社会的中介者、学校事业发展的支持者、学校声誉的传播者,是学校的宝贵财富。
第三十二条 校友对学校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建议权。学校为校友发展、建功立业、报效国家提供服务。
第三十三条 学校设立校友总会,加强校友与母校以及校友之间的联系,促进合作,凝聚力量,服务校友事业,助力学校发展。
第六章 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
第一节 管理体制
第三十四条 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
权。学校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协调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第三十五条 学校党委在学校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审议确定学校重要规章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三)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
(四)负责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五)领导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
(六)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科协、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离退休工作;
(七)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六条 学校党委全体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其他党委委员主持。
学校党委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中国共产党天津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其他常务委员主持。
第三十七条 学校党委常委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学校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决策。特别重大的事项,可提请学校党委全体会议讨论。
决策程序主要包括确定议题、调查研究、听取意见、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等环节;特别重大的事项,在决策前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决策后,应以适当方式公开,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第三十八条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权是:
(一)拟订学校重要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和思想品德教育;
(三)拟订内部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行政组织机构负责人;
(四)聘任与解聘教职员工,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学校资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六)对外代表学校;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九条 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按照“集体研究、校长决定”的原则处理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行政管理等重要行政事务。
校长办公会组成人员包括学校校长、副校长、校长助理、总会计师,列席人员包括校长办公室主任、学校新闻发言人、监察室主任,也可根据议题内容安排其他人员列席。
第四十条 中国共产党天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下,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保障和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十一条 学校深化纪检监察、审计监督机制,强化民主监督、信息公开,构建制度完善、权责明晰、系统全面、精准有力的监督体系,保障决策依法规范,执行高效到位。
第四十二条 学校按照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师生需求,设置教学科研、党政管理、保障服务等内设机构。其职责和使命是:执行学校决策,为师生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以服务创造价值。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可成立各类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节 学术组织
第四十三条 学校坚持教授治学,强化学术权力,保障学术自由。学校以天津大学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为核心,不断完善学术治理体系,提升学术治理能力。
第四十四条 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统筹指导各级各类学术组织按照各自职权开展工作。学术委员会可以就学科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科学研究、学术道德等事项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根据需要在学院(学部)设置学术分委员会,也可以委托基层学术组织承担相应职责。
第四十五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有高尚的学术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广泛的代表性。学术委员会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当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由民主选举等程序确定,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
校长是当然委员,校长可提名委员候选人。
第四十六条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设副主任若干名,主任、副主任经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四十七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校长聘任。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可为4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最长不超过2届。学术委员会每次换届,连任的委员人数应不高于委员总数的2/3。
第四十八条 学术委员会对学术事项具有咨询、评定、审议和决策权,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学科、专业建设规划;
(二)审议学位授予标准;
(三)审议科学研究规划;
(四)审议教学科研成果评价标准;
(五)审议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
(六)审议学术机构设置方案;
(七)审议其他学术组织的人员组成原则和议事规则;
(八)审议学术道德规范、学术争议处理规则;
(九)评定引进人才、拟聘任或推荐人选的学术水平,审核批准名誉教授;
(十)受学校委托,对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国内外重大合作办学项目等提供咨询意见;
(十一)研究处理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或校长委托的其他学术事务。
凡属学术委员会应当审议的重要事务,学校决策前须先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由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委托学术委员会审议并决定。
第四十九条 学校依法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拟订学位授予标准及规则,作出是否批准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决定,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提名,作出撤销已授学位的决定,审议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考核等相关工作。
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依据法律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聘任。
第五十条 学校设立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专门委员会),负责对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研究、咨询和督导。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第五十一条 学校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或专门委员会),负责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确定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节 民主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条 学校坚持民主管理,建立民主协商机制,支持和保障师生员工参与学校决策、执行和监督,依靠师生员工推动事业发展。
学校讨论决定校内分配实施方案、聘任考核办法等直接涉及全校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讨论决定学生培养总体方案、学位授予办法等直接涉及全校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听取学生代表大会的意见。
校长每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汇报学校工作。
第五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全校教职员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其主要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学校提出的其他事项。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授权执行委员会代行其职。学校可在院级单位建立院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教职工大会制度。
第五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全校学生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学校联系学生的重要桥梁纽带。其主要职权是:
(一)团结和引导学生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身心健康水平,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努力成长成才;
(二)弘扬良好的校风、学风,倡导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多元文化交融互动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代表全体学生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民主管理,听取学校工作报告,讨论学生培养总体方案、学位授予办法、学生奖惩办法、奖学金评定方案等涉及全校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四)倡导和鼓励学生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协助学校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五)制定、修订学生会章程,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
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学生行使前款职权。
第四节 咨询监督组织
第五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咨询机制和监督机制,促进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提升办学水平。
第五十六条 学校设立理事会,作为面向社会开放式办学的咨询监督机构。
理事会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咨询审议,监督学校办学质量,促进学校科学民主决策;推动学校与社会的协同合作,促进学校提升办学水平;通过各种方式争取办学资源,支持学校事业发展。
理事会由政府、学校、校友、企业、社会知名人士、理事单位、师生等方面代表组成。
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理事会的当然成员。
第五十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机构。招生委员会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录取工作情况报告,就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招生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和校友等有关方面代表组成。
第五节 教学科研机构
第五十八条 学院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设立、变更、合并或撤销学院。
学校可根据学科交叉集成、资源配置或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成立学部。
第五十九条 学院根据学校的规划、规定或授权,享有以下职权:
(一)制定学院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计划、课程建设和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社会服务等活动和思想品德教育;
(三)设置内部机构,制定内部工作规则和办法;
(四)负责学院教职员工的聘用、管理和考核,负责学院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五)管理使用学校核拨的办学经费和资产;
(六)学校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条 党政联席会是学院的决策机构,学院通过党政联席会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党政联席会一般由院长主持。
第六十一条 院长是学院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在学校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的学科建设、教学科研、队伍建设、行政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每年向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六十二条 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第六十三条 学院坚持教授治学,依法保障学术自由,成立院级学术委员会,结合实际形成系统完整的学术组织体系,就教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学指导、学科建设等学术事务发挥咨询、评定、审议作用。
第六十四条 依托学校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等按照各自章程或有关规定承担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社会服务等任务。
第六十五条 学校根据学科发展规划或重大研究任务需要,可设立交叉学科研究中心或直属科研机构,统筹组织科学研究等工作。
第七章 经费、资产与校园管理
第六十六条 学校坚持勤俭办学,办学经费优先用于人才培养,优先满足教学需要。
第六十七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办学经费为辅,来源形式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社会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六十八条 学校健全财务预算、绩效管理、经济责任、信息公开等制度,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第六十九条 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分别实行“一级核算、二级管理”“二级核算、二级管理”或“独立核算”的管理体制。
第七十条 学校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管理和使用。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学校附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性单位,对占有、使用的学校资产负保值增值义务。
第七十一条 学校保护并合理利用校名、校誉和校有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
第七十二条 学校统筹校内外资源,完善后勤保障体系,为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高质量的后勤服务。
第七十三条 学校科学进行校园规划和建设,合理定位校区功能,注重保护历史风貌建筑,不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校园环境,为教学、科研及改革发展提供支撑。
第八章 外部关系
第七十四条 学校重视外部关系,广泛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不断适应、服务、引领社会发展。
第七十五条 学校设立教育发展基金会,拓展经费来源,争取校友和社会各界的捐赠与资助,助力事业发展。学校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使用捐赠,保证捐赠目的实现。
第七十六条 学校可与政府、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公民个人等进行交流与合作,共同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活动;也可共同设立合作办学机构,建立联合研究中心、研究院、实验室等机构。
第七十七条 学校坚持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九章 学校标识
第七十八条 学校校庆日为每年公历10月2日。
第七十九条 学校校徽为圆形。校徽中间为盾形主体,主体上部为篆书“北洋”,底部为数字“1895”。盾形外侧“TIANJINUNIVERSITY(PEIYANGUNIVERSITY)”和“天津大学”均匀排列。校徽边沿为51个齿状修饰。
第八十条 学校校色为“北洋蓝”。
第八十一条 学校校旗为长方形,长宽比为3∶2,“北洋蓝”色。中间上为白色校徽,下为白色“天津大学”及“Tianjin University”字样。
第八十二条 学校沿用1935年9月23日确立的校歌,词作者廖辅叔、曲作者萧友梅。歌词内容为:“花堤蔼蔼,北运滔滔,巍巍学府北洋高。悠长称历史,建设为同胞。不从纸上逞空谈,要实地把中华改造。穷学理,振科工,重实验,薄雕虫。望前驱之英华卓荦,应后起之努力追踪;念过去之艰难缔造,愿一心一德共扬校誉于无穷。”
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三条 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由学校党委会讨论审定,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依据上位法变更而对章程进行的修改,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生效实施。
第八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第八十五条 本章程自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之日起生效实施。学校原有规章制度内容与本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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